条款和条件

销售和交付

I. 合法性

  1. 对于我们所有的 – 包括未来 – 交付须遵守以下条件。
  2. 偏离和客户的附加条件,不适合我们结合,即使我们没有明确反驳他们。
  3. 偏离和附加条件,修改和补充协议需要我们的书面确认;这些只在个别合同约束。

II. 合同

  1. 我们的报价是会随时改变。
  2. 购买者必然要他为了2周收据。
  3. 订单应如果它们被我们以书面或传真确认不会被视为接受。口头和电话订单和协议,修正和订单的修改,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确认。访问送货单或发票以及交货的执行应被视为确认。
  4. 我们添加的要约文件 – 如草图,设计,材料样品,样品u.a.-,如果有的话,只是近似的,除非他们有明确以书面形式指定为绑定。这些文件仍然是我们的财产,我们保留所有版权;他们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5. 随着权重是平均值,而他们始终只是近似。

III. 价格

  1. 标价一致,我们的交货价格表中的规则为准。
  2. 我们的价格是根据适用于合同材料,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所有关税的好处,以及货运成本之日起计算。这些定价因素增加了履行合同的一方,我们有权相应的价格变动。
  3. 价格是出厂价。它们包括只有当它单独显示增值税。如包装,运输和保险费用的额外费用,尽可能安装和组装成本没有在价格包括,不符合成本特别验收测试和测试证书。

IV. 付款条件

  1. 我们的发票必须在30日内以现金和没有任何欧元扣除发票日期后支付。对于拥有超过10万欧元,总订单金额的订单, – 必须在30天内合同金额的发票日期三分之一后收到我们的订单确认,调度的通知,三分之一后三分之一后支付。
  2. 我们有权作出COD交付。
  3. 我们保留承兑汇票和检查我们,她总是只支付考虑到所有成本和费用,并没有及时提出和抗议的保证
  4. 如果有拖欠付款客户,我们有权计算受到3%的当前基准利率上浮量进一步损害利益的主张。
  5. 如果客户是从与他超过14天落后,他已经停止支付现有合同的一个支付或者是必不可少的
  6. 在其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我们从与客户现有的所有合同的索赔是立即支付。缓考或其他付款 – 包括那些由承兑汇票 – 结束。可禁止转售或处理还是我们的财产品,在我们的要求,这样的货物必须立即返回。对于未交付的货物,我们可以要求预付款或安全性。

V. 交货,交货时间

  1. 已结合时约定的交货日期和截止日期,只是近似。超越客户有权要求我们两个星期结束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交货周期开始与我们的订单确认的日期,而不是之前由买方,包括完整的技术规格,许可,发行,物资等的合同基本条件执行,并没有约定定金之前采购的;这同样适用于输送的变化。
  2. 我们的交付义务在于,只要客户不只是稍微有拖欠。
  3. 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事件,特别是就业,生产或活动 – 供应中断 – 与我们或我们的供应商 – 发布我们的中断和合理的开始时间和其对义务的履行程度的持续时间赔偿,如果故障是不一直被我们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取得。这适用即使现有的延迟期间发生故障。
  4. 前款显著改变提到这类突发事件,我们的表现的经济意义和内容,或显著影响到我们的业务事件,或合同后约定的表现证明是不可能的,我们有权对合同的公平的调整执行。如果合同的调整是经济上不合理,我们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

VI. 风险转移,运输

  1. 风险在任何情况下比货从工厂到客户的调度转移不迟。如果运输由于延迟的情况,对此我们不负责,从准备装运日期的风险去给买方。
  2. 所有货物,包括任何回报的出货量,在购买者的风险。调度和包装在商业上当选除非在我们的判断以其他方式转让购买者的费用。运输保险仅在买方的指令和费用作出。
  3. 货物,即使他们有缺陷,但不妨碍他从Abschn.IX他的权利。

VII. 所有权保留

  1. 我们保留直至全额付款从整个业务关系的所有权利,包括所有附属权利,直到在适当的账单和支票赎回由我们提供的货物的所有权。对于活期账户保留的财产作为安全余额。
  2. 处理和加工由我们提供的商品进行代表我们,并且不收费,不承担责任。在加工,组合或我们交付的货物与其他货物的混合,我们收购所产生的新对象的共同所有权由我们在处理的时候提供给其他对象的商品的发票金额的比例,组合或混合。视为然后所得共同所有权对象段落1的含义内被预留产品。如果通过合并或混合我们的财产,客户现在传送给我们他的所有权的新项目在我们的交付项目的发票金额的数量和存储这些对我们不收费。此后产生的所有权被视为第1款所指的保留项目。
  3. 受美国交付的货物所拥有的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第三方所拥有的,客户已经 – 可能达我们的共同所有权 – 所有索赔和从安装到我们配套的权利。我们承担的任务。
  4. 从倒卖站在我们的财产或合资对象的购买者被允许在业务的正常过程。客户对分配给他的客户从转售的全部权利;据我们仅仅有权销售货物的共同所有权,客户分配按照配额我们的共同所有权的要求;我们采取的分配。客户仍有权收取分配给我们的应收款。
  5. 临时股东处置,如抵押和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允许的。第三方访问我们保留的项目或分配给我们一个要求,尤其是癫痫发作是由客户毫不拖延地向我们报告。需要干预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6. 在违约订单,在付款的特定默认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要求我们的财产交付项目的投降。在标题的断言,授权了根据上述条款到期。4.标题的断言和交付的货物被我们扣押不应构成对合同撤出。根据要求,客户必须立即通知我们,我们的列表,按照前面的段落送3周4转让的债权,说明客户的地址,以及曝光的大小。此外,客户在我们的要求义务,披露转让给债务人,给我们必要的主张我们的权利,并交出了必要的文件。
  7. 我们不得不释放在购买者的请求的证券,受该对由20%以上被固定在安全要求的值的选择范围。

VIII. 检验方法/减少

  1. 我们的产品运送的相应范围的100%在我们的工厂根据EN12266-1测试。的超越验收测试和测试证书和材料证书的制备执行必须澄清时在最新的详细合同类型和范围。
  2. 根据EN10204-22工程证书免费签发。根据EN10204-3.1分别带电工作证书。通过客户验收测试所需的应立即上报验收在我们的工厂后购买的费用进行。影响收购方未能验收测试,不及时或不全部,我们有权派遣的商品不进行验收测试,或把它们存放在买方的费用和风险。

IX. 保修期

  1. 对于交货缺陷,我们承担如下责任:
    1. 交付项目是在我们的判断修复纠正,或者如果更换受损由于检测到的未来风险无法操作或它们的有用的转让。更换的部件成为我们的财产。如果一个合理的考虑到我们的供应期权期限内维修或更换,购买价格(降低)买方有权选择是否取消合同(转换)或减少。对于重要的产品,我们的保证是有限的,这是我们有针对这些产品的命名我们的供应商索赔的分配。
    2. 确保购买的先决条件,但马上批评以书面形式在8天内不足。该周期开始于在客户已经认识不足或交付项目的仔细检查已经能够检测时间:在缺陷任何情况下,必须在8周内进行。
    3. 对于维修或更换,只要我们不约束,作为客户是可以接受的金额超过所造成的缺陷产品的减少值的购买价格欠款。
    4. 保修申请由6个月之日起,从该风险转移到买方失效。
    5. 买方必须给我们进行了所有必要出现合理的判断维修和更换必要的时间和机会,否则我们是从保豁免。只有当我们与去除默认缺陷的,买方必须弥补缺陷本身或第三方的权利。
    6. 交付项目没有明确保证特性,客户可以代替。a)所述担保权需要在现在看来对我们的背景下为保证赔偿;缺陷和损伤,我们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容易。损害的索赔在每种情况下在合同为我们损伤的结论限于在可预见的。
    7. 维修只能在我们的工厂进行,抱怨货物必须免费送货。如投诉被证明是合理的整改或新交付所产生的费用,我们应当承担的后处理的成本或更换零件的费用以及其调度,尽量。否则,客户承担费用。
    8. 我们不承担交付使用的对象交货不承担责任,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外,我们承担的损害造成的不当或使用不当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未经我们同意的更改或维修,安装不正确或由客户或第三方试运行,不遵守我们的规定招生,以这样的方式错误,由买方规定和所需材料,自然磨损,不当或疏忽处理 – 尤其是过度紧张 – 不合适的建筑手段,不适合资源和不恰当的化学,电化学或电效应造成的。基于客户的图纸生产,我们只绘制当代设计负责。

X. 买方/免责声明的其他权利

  1. 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我们的性能现任转移风险作为我们任何情况下的结果之前变得不可能。在部分不可能的情况下,客户只能从整个撤销合同,如果他在整个合同解除合法权益。
  2. 即将在默认性能,买家可撤销合同,如果我们树立了一个合理的扩展,我们让时间无果而终;宽限期必须至少为14天。延迟仅限于部分服务,客户可以在上述条件下只撤回整个合同,如果他必须提供在部分性能合理的利益。
  3. 未明确授予在这些条件下损坏权利要求中,而不管法律原因,特别是在侵权,被排除在外;如果我们,我们的法人代表,管理人员的伤害,/替代药已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疏忽简单买入义务引起的,因为是在合同基本义务或者其履行这些义务受伤这并不适用不符合通常涉及到生命和肢体与它的伤害。对于简单的疏忽,我们应当承担即使公司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我们这样的保险会被合理预期完成。在我们是履行助理的过错承担责任的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存在/,责任赔偿的典型可预见的损害和破坏眼前是有限的。

XI. 产权
除非我们可以根据信息或客户的文件制作的商品,后者应当保证第三方的权利不受侵犯;这适用即使我们参与制定或根据客户开发。如果第三方参照保护生产等项目的交付,我们是 – 不检查的法律状况 – 停止所有进一步的活动,并要求赔偿损失。购买者还同意立即赔偿我们由与之相关的第三方的索赔。

XII. 权利的转移,抵消,保留

客户可全部或部分第三方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我们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如果反诉无可争议或法律上对债务抵销时,才允许。对我们的要求的抵押权仅适用于客户,在保留基于相同的合同我们的要求上。

XIII. 信息和建议

我们的产品应用,技术咨询,信息,文件等是准确的,但信息不具约束力的和不承担任何责任;信息不会从测试我们的产品为他们适合预期用途释放客户。

XIV. 最后条款

  1. 表现为所有交货和服务是 Mönchweiler (Schwarzwald).
  2. 如果客户是商人,门希韦勒(黑森林)是管辖的地方。因此,我们有权在客户的注册办事处起诉。
  3. 只有德国法律,如果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统一销售法的应用被排除在外。
  4. 如果这些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条款是无效或失效,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将不受影响。